1、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以凭成绩核查申请表(见附件)及准考证向当地旅游局申请复查成绩。
2、复查内容:考生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试卷登分、核分是否正确;有无漏改、错改;是否有违纪记录或者其它异常情况等。对主观题评卷的宽严幅度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3、复查时间:考生对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5天内(2011年11月12日前)向所在市旅游局(省局报名组团社)提出核分申请。
4、各市旅游局(省局报名组团社)应于规定截止时间5天内将申请复查名单汇总上报至江苏省旅游局人教处。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其复查工作原则上只受理一次。
5、江苏省旅游局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实准确记录复查试卷的情况并于11月30日前将复查结果反馈给各市旅游局(省局报名组团社)。
江苏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
二0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 领队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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