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聚焦>>作风建设
 

省旅游局检查太湖旅游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江苏省旅游局

 

  5月28日,省旅游局周乃翔局长带队对苏州太湖旅游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太湖流域是我省旅游业的重要部分,2007年,实现旅游总收入2000亿元左右,约占全省的72.6%,拥有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131家、旅游星级饭店433家,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6家,分别占全省的48.3%、50.9%和85.7%,对全省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太湖旅游既面临着以“蓝藻”为代表的环境考验,也肩负着旅游污染治理的重要责任。我省旅游行业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太湖污染防治的指示精神,对太湖旅游污染的防治采取了多种措施。去年以来,我省在太湖流域重点推广绿色饭店标准,评定绿色饭店122家(其中金叶级32家),建成了旅游景区、饭店、农家乐等一批旅游污水处理设施,关停了100多家太湖水上餐饮和渔家乐项目,建设了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生态农业园等30多个具有较强环保功能的旅游项目。目前,我省太湖旅游污染防治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污染处理水平提高,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基本上达到了我国关于污水达标排放的环保要求。

  本次检查,以太湖沿湖地区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农业旅游示范点和旅游公共设施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和排放为重点,抽查了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宝岛花园饭店以及东山景区三家旅游单位。从现场情况看,都对旅游污染的防治采取了严格措施,景区污染物分类收集,饭店生活污水通过管网送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各种污染防治制度执行有效,管理到位,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基本反映了苏州太湖旅游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也为我省太湖旅游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由于太湖地区旅游景区、饭店比较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量和投资量较大,接入城市管网较为困难,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成本较高,对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带来了明显压力,需要通过规划、建设、管理以及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与积极支持。

  太湖旅游污染防治是事关我省旅游业科学发展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今后,我省旅游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太湖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在继续开展旅游污染防治检查、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强化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污染排放的常态管理和长效管理,实施旅游环保与生态旅游工程,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同时,积极推进太湖流域旅游星级饭店、绿色饭店和国家A级景区的评定、复核工作,严格环保准入条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通过强化实施旅游与环保国家标准,切实提高我省太湖旅游污染防治水平。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  网站简介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江苏省旅游局主办 技术支持:大汉网络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20181号
地址:中国南京中山北路255号 电话:025-8342167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